深圳今起有科普条例啦!昨日,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获表决通过。《条例》对深圳科学技术普及的组织管理、社会责任、科普资源、科普人才、科普活动等进行了明确。
科学普及,是指以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方式,向大众介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知识的一种活动。它在传承人类文明、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人文精神上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因此,做好科普工作,对城市对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
深圳一直以来非常重视科普工作,科技活动周、学术活动月、深圳(国际)科技影视周等科普活动的开展已成常态。2017年更是专门推出《深圳市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明确深圳市民科学素质建设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工作分工和保障措施。这次《条例》获表决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再次彰显深圳着力提升全民科学素质的决心。
科普教育从娃娃抓起,是全社会的共识。青少年是国务院《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确定的四类重点人群之一,也是提高公民科学素质的突破口。《条例》最大的亮点,便是要求在义务教育阶段逐步实行科普教育学分制,为的是从小培养孩子们对科学的兴趣,提升科学素质。《条例》还对公立中小学校开设科学教育实践课的课时与频次作出了量化规定,比如:中小学校应当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全校性科学实践活动;小学阶段应当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周至少一个课时的科学实践活动等。这些具体而明晰的规定,将对中小学校的科普教育形成刚性约束,学校科普实践课、课外科普活动的连续性和科普质量也将得到有效保障。
深圳作为一座创新型城市,青少年的科技创新和动手实践能力已经多次在国内乃至国际赛事中得到了证明。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行学分制,这种科普教育创新,将把科技创新基因更深地植入青少年的血脉中,让更多青少年了解科学、熟悉科学、热爱科学,乃至将来有志于科学。一座城市只有庞大的群体钟爱科学并愿意去从事科学创造,实现科技创新的弯道超车才会有不竭动能。
当然,科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营造浓郁的科普环境与氛围,在科普“硬件”和“软件”方面持续发力。可喜的是,《条例》对科普基地的认定、科普人才培育和经费保障等方面,都有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另还专门把每年的9月第三周设为深圳科普周,为一系列大众科普活动或者专业性的科技交流活动的集中开展做足了铺垫。相信,随着《条例》的深入实施,深圳“崇尚科学、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将日益浓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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