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市政协常委、文艺评论家毛时安发言)
(研讨会现场)
环球文化网(www.hqwhw.com)讯:
8月1日,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主办的“文艺批评、学术争鸣和名誉侵权界限”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召开,范曾诉郭庆祥名誉侵权案成为专家们讨论的焦点,引起法学界和新闻评论界的热议。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会会长、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全弟、上海社科院新闻所所长强荧、原人民日报副总编周瑞金、原上海新闻学会会长、著名报人丁法章、解放日报首席评论员、首席编辑凌河等文化、传媒、法学界人士出席了本次研讨会,并针对当前只唱赞歌,鲜少反省的文艺评论界大环境谈了各自的看法和积极建议。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市政协常委、文艺评论家毛时安更是直指范曾的“流水线”画是商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艺术,商家因为过激状告消费者捍卫自己不正当的市场利益很可悲。
文艺评论家毛时安认为,首先司法界不应该受理范曾的诉状,因为他不是一个法律范围的事情。第二,从郭庆祥来说,其文章也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批评。第三,更重要的是郭庆祥的这篇文章——《艺术品还是要凭作品说话》牵涉到画家自身市场和利益。正因为这样,范曾才会有暴跳如雷的过激反应,其实是想用司法手段捍卫自己在市场上的私利。如果是这样“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更可悲了。范曾这几年在弘扬民族文化上也做了有益的工作,但与此同时,他的心态也不健康的扩张和膨胀起来,这个造成了他今天的这个反应。
毛时安同时指出,艺术作品具有很强的艺术性,要有非常大的想象、投入和独创。从这个角度来说,范曾的“流水线”画更大的属性是“商品”,“商品”与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有着本质区别。范曾是把艺术作为商品对待的,所以他反复复制。因为商品不复制,成本太高了。所以说郭文不是属于严格意义上的文艺批评,而是“商品批评”。如果是艺术家像生产线一样来生产作品,当然就要批评了,如果是商品,就要由质监局来管。说他是文艺批评其实是抬高了范曾,也抬高了这个文章的性质。所以我一直讲,我既不认为是文艺批评,也不认为是学术争鸣,更谈不上名誉侵权。再者范曾胡编乱造,为自己制造各种各样的光环,这些东西肯定是要批评的。但一批评,他更加要跳了,因为牵涉到他的荣誉了。所以司法界古道热肠做这些事情,也是蛮有意思的,也让范曾能够清醒清醒。
毛时安谈到,法律上有专业名词“正当防卫”,而范曾的反应是不正当防卫,或者是过激反应。因为郭庆祥陈述的是事实,他并没有对人格构成侵害。我是从事文艺批评的,严格意义上,我也是一贯反对把文艺批评诉诸于法律的。就像当年很多文艺作家创作被告上法庭一样,说有诽谤之嫌,然作家是虚构的故事,然后你对号入座,说是受到了损害,要赔偿精神损失,我认为这是不合理的。因为小说家他是虚构的、想象的。同样,文艺批评是一门科学。科学就是排斥利益的,如果有任何意义掺杂进去,这个文艺批评就是会变形、变色。
范曾的心态也表明了当前文化界、艺术界、思想界的基本心态。包括我们民族的基本心态。就是狂躁。一有事情,就暴跳如雷,“老子天下第一”。很久以前叫做“老虎屁股摸不得”,现在是“小虎屁股也摸不得”,就是你不能批评了,任何人都不能批评。一个老百姓不能批评,当官的也不能批评。我觉得这样下去,对整个社会的健康风气的形成,是很不利的。所以,有时候确确实实文艺批评讲一点真话,就会引起非常强大的反响。他一告,司法局紧张起来了,我们被他当玩具了,玩具总动员,其实这是一件很不严肃的事情。贾平凹早年写过一篇文章,叫《浮躁》。今天这个社会又发展了,成长为“狂躁”,就像狂犬病一样,发狂,就像吃了药的蟑螂乱蹦乱跳。如果范曾碰到我,我是会劝劝他的,不要这么过激,就像毛主席讲的,“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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