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文化网(www.hqwhw.com)讯:文艺界一直沸沸扬扬的“范曾状告郭庆祥名誉侵权案”,终于迎来了期盼已久的二审,定于9月6日下午二时三十分整,于北京市一中院第五法庭开庭。
2010年5月,郭庆祥以《艺术家还是要凭作品说话》一文,对艺术家流水线作画现象提出了批评,认为艺术家必须有思想境界、艺术追求,不能以炒作和包装来欺骗大众。同年10月,范曾通过北京昌平区人民法院向郭庆祥提起诉讼,状告郭庆祥的文章严重侵犯他的名誉权,造成了社会评价降低和精神损失,为此索赔500万元人民币。
2011年6月,北京市昌平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郭庆祥文中通篇对范曾的诗、画、书法、作画方式及人格分别做出了贬损,如“才能平平”、“逞能”、“炫才露己”、“虚伪”等,造成其社会评价的降低及精神痛苦,其行为已构成对范曾名誉的侵害。同时,因郭庆祥曾收藏范曾作品,二人的交易行为中存在商业利益,故郭庆祥称其文章为纯粹的文艺评论的观点,法院不予采信。依据相关法规,判郭庆祥向范曾书面道歉,并赔偿7万元。
在接到一审判决书之后,郭庆祥即决定上诉。
范曾“流水线”作画能否胜诉正常的“文艺评论”,一直是文艺界关注的焦点。在对郭庆祥先生的访谈中得知,他个人的态度非常坚决,他认为范曾的“流水线”,是蒙骗社会,欺骗市场,欺骗消费者的行为,促使大众对艺术的理解产生偏移。真正的艺术作品是可以打动人、感动人的,应该饱含艺术家的深刻的真情实感和时代精神,绝不是靠“流水线”作业的工业流程来印刷复制自己的商业产品。而对于此次判决的胜负,他却看的很淡,他希望通过他的努力,可以让大众明白艺术家的创作态度,能分清艺术品与商业产品的本质区别,真正清除将几十元的商品卖至数万、数十万的艺术品市场的“达芬奇”现象,这也就是这场官司的真正意义与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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